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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拉森宣教士
馬可福音5:18-20
你想成為一位宣教士嗎?
必備的條件是
①放棄對自己的主權。
②背上十字架,即是每天不斷要忍受令你厭煩的鎖碎事。
③要跟從。必須跟隨主的旨意前往任何一個主要你去的地方。
一、經歷得救、清楚呼召
1、明白罪惡與光明,經歷黑暗:經歷過過去的黑暗,
2、經歷耶穌的拯救,經歷自由光明的生活,不再是溺水的生活。
二、清楚宣講
1、主為我做的事:
2、主是怎樣的主
3、耶穌清楚的指示,地點、對象、內容。
愛耶穌是交出自己的權利:受損、受傷、受害
三、持續得救,持續領人得救
1、蒙了憐憫:
2、保持在得救中。
3、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不要被棄絕。持續領人得救。
4、接受裝備。
如今我們是蒙恩得救的人,人人都是宣教士,我們都要傳福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