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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台上的燈
馬可福音4:21-25
耶穌的說話、行事作為,都在顯明祂是基督!而聽的人能聽出來嗎?聽出來的人能相信祂嗎?相信祂的人就會跟隨祂!
一、 燈被放在燈台上
被人拿來,無法隱藏的天國。
1.人點燈的目的:照亮。
2.神的期待:顯明天國。
二、燈發亮的秘訣
放在燈台上發揮功效。燈具(人)+油(信心)+火(聖靈)
1.留心聽=量器。
2. 多關切真理就發光。認真執行就是發光。聽了照做,致死忠心=信心,就會結出30、60、100倍。
三、為主發光的回報:
真心關切是關鍵,
1.天國原則:有的還要給他,沒有的連他所有的都要奪去。
2.神必要多給。
3.照亮一家的人。
4.照在人前,使人榮耀給神!
生活型態反映出你肯付的代價。
重洗派門諾會強調在每天生活中跟隨主!你渴慕聖靈嗎?禱告生活反映出你和祂相交。
一個讀經和禱告散漫的人,與神的關係便會膚淺,事奉也會吃力。
一個肯付代價追求主的人,常領受啟示和能力,事奉屢見果效,不會言倦。
有異象不累有使命不老!我們一起為主發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