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
出埃及記21:22-27
百姓剛成為一國之際,是最好宣導教導的時刻,為百姓立的典章。上帝為他的百姓立下十誡,又將細則教導摩西,要他們分別聖、成為聖潔的百姓,他們的衣食住行都要與世人不相同,以此顯出他們是屬上帝的子民。這些細則包括:1.誡命2律例3.典章。藉著這些規條、實行判決、懲治、甚至是事前的勸戒。
一、舊約上帝公義的典章
本段經文是律法的典章部分,是教導所設立的十夫長、百夫長、千夫長如何斷案,教導主人如何對待公平僕人,也保障主人的權益。
1.要公平的審判:八次的回報
2.要公正的刑罰:審判對等的損失,限制報仇不可超過自己所受的傷害。限制了刑罰的程度,只能相等於所犯的罪行,避免有過重的刑罰。讓主人不能任意虐待奴隸。如果打傷奴隸,奴隸可以因此獲得自由。
顯明上帝眷顧每一個人無論主人或奴隸,上帝的選民更當加倍敬畏神,凡事應當規規矩矩的行,勿枉勿縱。
二、新約耶穌對仇恨、仇敵的教導
馬太5:38-48是引用出21:24 。這一段經文本來是民事訴訟的標準,卻可能被引用來支持報復的正當性。因為當日常常有「過度報復的情況」,而富有的人可能會以錢規避刑罰,所以必須訂定公平的刑罰標準。
1.耶穌說天國的倫理是「不報復」的倫理。當然,經文不是說司法應該偏袒惡人,而是說明天國的子民必須隨時準備接受損失,而不採取個人性的報復。而公正的司法與上帝公義的要求,仍是不可少的。
2.一般的教訓:當愛你的鄰舍。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「愛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」。
3.效法天父的完全。不報復、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。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。這完全指的是「愛仇敵」方面的「完全」。
擁有主愛的人能愛仇敵,經歷過耶穌捨命之愛的人能饒恕人。復仇將被留到上帝怒火降臨之時,屆時一切不義都將被一一清算,上帝才是真正的、公平的審判者。